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大(深圳)

3月 21日, 2014年

国家教育部最近正式批准设立中大(深圳)。中大(深圳)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,包括全球延聘优秀教员、学科发展规划,以及2014年招生工作。

中大校长兼中大(深圳)理事会理事长沈祖尧教授表示,中大(深圳)正式获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,是中大发展的重要里程碑。中大(深圳)将致力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、专业知识、高尚品格及对社会有承担的人才。

中大(深圳)校长徐扬生院士说,创建中大(深圳),对吸引和培养珠三角地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,研究和开发高科技成果,加强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,以及推进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中大(深圳)位于深圳市龙岗区,占地约一百万平方米,将分期建设,其中校园内现有八幢建筑楼宇的翻新改建及内部装修工程已完成,足以让中大(深圳)办学初年进行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工作。校园第一期工程亦已展开,包括兴建主要教学大楼、图书馆、大学行政楼、会议中心、学生中心、书院及教职员宿舍等,预计逐步于2016至2017年落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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